发展文化事业 构建和谐社会


   王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关系国家和人民命运的重大课题。发展文化事业,完全可能并且应该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因为,和谐社会必然是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的社会,和谐社会是建筑在健康发展的先进文化基础上,建筑在科学和人文文化的昌明上,而当然不是建筑在愚昧落后、无知迷信上。
为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聚集人文学者、社会学者包括文学艺术工作者、新闻出版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命题进行学理的研究阐发,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进入我们的价值体系、道德伦理与哲学思维体系,中华文明传统体系与文明修养体系以及成为宣传导向的重要组成部份。
    二、推行文化成果共享工程,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运用国家与社会力量,重点扶植农村、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与城市民工、下岗人员、残疾人……获得更多的文化消费与学习机会,力争实现文化共享与文化平等。组织送电影、送书报杂志、送音像制品、送艺术演出和各种展品下乡(或其他需要的地方),送电脑、电视机、各种音像制品的放映机下乡(或其他需要的地方)。现在每年都有大量上述用品更新换代,变成垃圾污染源,其中许多还可以提供给低收入者应用。要使全国人民尽可能都能得到文化教育、娱乐休闲和体育运动的机会与条件,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与满意度。
    三、造成珍惜文明成果与文化传统、尊重文明创造与文化事业的良性社会风气;掀起“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新高潮:表彰文明、礼貌、大度、谦让、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建设性精神情操,批评和克服野蛮、暴戾、狭隘、贪婪、与人为仇、滥走极端的不良风气,建立真正的文明之邦、礼义之邦、君子之邦,而绝对不是假冒伪劣之地、腐化贪婪之邦、横蛮粗鄙之地。我们要做到人人以创造和谐、促进和谐为乐、为荣为己任,以破坏和谐为忧为耻。和谐,是一种文明,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获得了相当发展的标志之一。反之,和谐的追求与实现又大大有助于提高我国公众的文明素质。
    四、鼓励文学艺术创作正视当今社会的矛盾与问题,同时强调以一种健康、积极、求实的态度表现这些矛盾与问题。提倡人们把立言的勇气与社会责任感结合起来,把发扬民主与遵纪守法结合起来,把正视矛盾与积极乐观稳步地去解决问题的态度结合起来。
    五、注意传媒的文化含量与文化品位,重视普及与发行量、收视率、市场,同时决不能放松质量、格调、品位、与长远的文化效应,注意文化提高与文明积累。在满足广大受众的娱乐需要、节假日“搞笑”需要的同时,要努力以高质量的,与我们的几千年文明历史与一日千里的人类文明进展相适应的文化成果、智慧成果献给广大群众。例如目前黄金时段播放的电视小品与帝王戏,内容多半比较粗糙,随意性强,有些帝王戏流露浓厚的封建意识,它们的质量有待于大大提高。
    六、发挥各文化单位、文艺团体的积极作用,用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认真贯彻二为与双百方针,团结老、中、青文化工作者与受众,讲文化、学文化、帮助文化工作者,承认多样性,欢迎切磋讨论争鸣,允许保留不同的意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现文化工作者的大团结,开展正常的健康的文化与文艺批评,登高望远,顾全大局,反对文人相轻,从以往的恩怨与圈子的阴影中解放出来,不搞动辄全盘否定、一棍子子打死的“酷评”,不让商业炒作式的假冒伪劣的文化信息在媒体上畅通无阻。
    七、目前最最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因素,除敌对势力外,还包括领导干部与公务员的腐败现象、为富不仁的商家企业家的坑害消费者现象、弄虚作假欺骗领导与群众的造假现象,铺张浪费、挥霍民脂民膏现象,以及各种不文明不道德欺压弱势群体的现象,各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利益的犯罪行为……要构建和谐社会,广大文化工作者除以身作则,加强自律自省外,还要依靠党依靠人民与这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病变病灶作顽强的斗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提出来了,实行起来并非易事,因为内外矛盾是客观存在,疏导解决这些矛盾并非易事。但是,我们可能取得共识,那就是和则兴,则富则强则充满希望,不和则衰,则贫则弱则再遭劫难。我希望广大文化工作者与全国人民一道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是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王蒙先生3月9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的发言)
?